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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爱心成就未来”助学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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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为了给我国现代化建设事业培育人才,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优秀学子顺利完成学业,北京市慈善协会联合北京市委教育工委、北京市教委共同开展2016年“爱心成就未来”助学项目,现将活动安排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委派专人负责,认真组织落实,确保受助学生信息真实有效,切实为贫困学生提供有效帮助。
二、评选对象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
2、热爱本专业,学习刻苦,成绩优异;
3、通过国家的体育锻炼标准、身体健康;
4、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模范遵守校纪校规,品德高尚,无任何受处分记录。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受助资格:
(1)违反校规、校纪,受到警告以上处分;
(2)上一学年内出现必修课程不及格;
(3)在参评过程中,弄虚作假。
三、评选对象基本条件
1、低保或低收入家庭贫困的在校生;
2、 符合生源地民政部门认定或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积极参加社会活动、在北京高校就读的贫困大学生,京籍大学生优先考虑;申请人必须是低保或者低保边缘、家庭贫困就读公办大专、本科院校的在校生。(学生提交低保证或低收入证复印件、有关部门开具的贫困证明。)
3、符合上述条件的北京生源优先获得资助;
4、新入学大学生不在此次受助范围内。
四、评定的对象为我院具有正式高职学籍的全日制在校学生。在校的125*、135*、143*、153*的高职学生。
五、受助名额:每人3000元整
六、受助学生填写申请表,上报学院审批,要求:1、每位同学填写申请表一份,另附低保、低收入复印件。2、学院上报受助生汇总表于2016年11月4日上报学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