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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工程学院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试行)


信息工程学院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信息工程学院固定资产管理,规范固定资产管理行为,合理配置和有效使用固定资产,防止固定资产流失,确保固定资产安全与完整,充分发挥固定资产效益,根据《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1000元及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批量金额在50000元及以上)同类物资,也作为固定资产管理。桌椅类不受上述条件限制,无论价值、数量,均需纳入固定资产管理范围。

第三条 固定资产的管理范围包括所有来自不同渠道(含捐赠、自制等)和不同经费(含纵向、横向科研经费等)取得的,产权属于学校的固定资产。

第四条 固定资产的管理应遵循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及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安全完整与注重绩效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信息工程学院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固定资产管理机制。实行学院、各办公室(教研室)两级管理。

第六条 资产管理员负责对学校固定资产实施监督管理,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学院有关固定资产的制度和规定。

(二)根据学校固定资产管理的具体办法,制定学院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三)完善资产购置、验收、登记入账、使用维护、绩效考核等工作,做好资产的账务管理、清查登记、统计报告及日常监督检查工作;采用信息化手段,依托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对学院的固定资产实施动态管理。

(四)按照规定权限办理学院固定资产处置和对外投资、出租、出借等事项的审核、审批或备案手续。

(五)负责办理固定资产产权占有、变更及注销登记等相关工作,负责固定资产清查、清产核资、资产评估及资产划转工作。

(六)接受学校资产管理部门的监督指导,定期报告学院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七)其他固定资产管理相关工作。

第七条 各办公室(教研室)负责人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学校、学院固定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

(二)负责督促办公室(教研室)固定资产的日常使用、维护、保养、保管。督促资产保管人、实训室维护人员进行管理与维护,努力提高仪器设备的完好率和使用率,做到账、卡、物相符,做好固定资产的动态管理,确保本办公室(教研室)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和有效使用,防止流失、闲置和浪费。

(三)按照规定权限,审核本办公室(教研室)固定资产购置、处置的报批手续。

(四)负责督促本办公室(教研室)固定资产的清查和统计工作。

(五)负责督促本办公室(教研室)员工履行固定资产管理规定。

(六)负责督促办理本办公室(教研室)人事关系变动时固定资产变更的相关手续。

第八条 资产保管人相关职责如下:

(一)负责行使资产的保管权,维护相关资产的安全完整,确保相关资产的正常使用。

)存放于实训室保管、使用的资产,应及时将资产划拨到实训室管理员名下,由实训室管理员行使对实训室资产的保管权、维护权。

)负责及时核实名下使用保管资产情况,确认资产条形码粘贴完整。

)负责名下资产存放地点的适时维护与更新。

)做好本人名下大型仪器设备的使用记录。

)每年对自己名下使用保管资产进行一次全面盘点。

)对于已满足处置条件且不再具备使用价值的资产,及时申请资产处置。

)对于不满足现有技术水平且无法满足教学要求的资产,应及时与办公室(教研室)负责人进行沟通,由办公室(教研室)负责人决定是否处置相关资产。

(九)实训室资产保管人负责指导、督促在实训室授课的教师、学生在使用资产过程中遵守相关资产使用规范,正确使用资产。

第九条 实训室维护人员相关职责如下:

(一)负责协助实训室管理员行使实训室资产保管权,维护相关资产安全完整,确保资产的正常使用。

(二)协助实训室管理员和资产保管人核实所管理实训室资产情况,确认资产条形码粘贴完整。

(三)协助实训室管理员和资产保管人管理实训室资产信息,适时维护与更新。

(四)做好实训室大型仪器设备的使用记录。

(五)协助实训室管理员和资产保管人每年对实训室资产进行一次全面盘点。

对于实训室已满足处置条件且不再具备使用价值的资产,协助实训室管理员和资产保管人及时申请资产处置流程。


固定资产入账与日常管理

资产经办人在完成资产验收或投入使用后,应及时向部门资产管理员申报资产登记入账,并办理相关财务手续。

第十一条 资产登记入账时,资产经办人需登录个人资产管理系统,持合同(纸质版和电子版)、发票(纸质版和电子版)、资产验收单(纸质版和电子版)对资产进行建账,建账单提交后,到资产管理员处进行审核(如果是计算机软件的审核,按学校计算机软件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资产管理员出具资产三联单后,经办人持以上材料,到资产处进行材料审核审核通过后,由资产保管人将资产标签粘贴在相应资产上。

十二 固定资产的日常使用、维护、保养和保管由资产保管人负责资产保管人应努力提高仪器设备的完好率和使用率,确保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和有效使用。定期查看资产标签是否完好,如出现损坏,及时填写《固定资产标签更换申请表》(附件1),资产管理员打印资产标签后,及时更换资产标签。

存放于实训室中使用管理的资产,由资产保管人带领实训室维护人员共同维护、保养、保管,资产保管人应努力提高仪器设备的完好率和使用率,确保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和有效使用。定期查看资产标签是否完好,如出现损坏,及时填写《固定资产标签更换申请表》(附件1),资产管理员打印资产标签后,及时更换资产标签。

资产基本信息或重要信息发生变化时,资产保管人应当及时登录个人资产管理系统进行信息维护,由学院资产管理员审核后,提交资产处批准。

第十 学院定期对资产保管人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各保管人对自己名下的资产台账按“以物对账”“以账对物”“账实相符”原则逐一核实盘点,查看资产有无粘贴标签,有无毁损、丢失,是否需要调拨、报废,有无盘亏、盘盈,资产的保管、使用、维修是否正常等情况,针对自己的问题查实后及时整改;对盘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并向资产管理员反馈

固定资产的处置与监督

十四 固定资产的处置应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包括调拨、捐赠、出售、置换、报废、报损等。处置前应进行资产评估,并履行相关审批手续。

(一)调拨,是指以无偿转让的方式变更固定资产占有、使用权的一种资产处置形式。

资产保管人对名下资产进行部门内调拨时,需要与资产被调入相关人进行沟通,双方达成一致后,原资产保管人登录个人资产管理系统申请部门内交接,待资产管理员审核通过后,原资产保管人与现资产保管人到资产管理员处签字,完成后续流程。

资产保管人对所属资产进行部门间调拨时,需要与资产被调入相关人进行沟通,双方达成一致后,原资产保管人到本部门资产管理员处填写、领取资产调拨单,待双方签字无误后,将调拨单交至资产管理员、资产处各一份。

(二)报废,是指固定资产已达到使用年限或未达到使用年限但出现老化、损坏、市场型号淘汰等问题,经鉴定或按有关规定,已不能继续使用,必须进行处置及注销产权的一种资产处置形式。资产保管人对名下资产进行报废处理时,需填写资产处置申请单(附件2),单价50万元及以上的固定资产,需提供原始价值凭证、购买合同等复印件,以及市财政局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捐赠、出售、置换、报废、报损方式参见《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第十五条 资产使用年限标准,资产最低使用年限标准按照《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打印机等3类办公设备配置标准的通知》京财资产〔2019〕1128号和《北京市教育委员会所属高校固定资产最低使用年限表》执行。

第十六条 办公室(教研室)的闲置资产,应优先在学院内调剂使用。无法在校内调剂,学校报公物仓,进行统一调剂。

第十七条 学校可申请处置的固定资产范围固定资产日常报废审批权限参照《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执行。

第十八条 学院加强对固定资产管理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依法依规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信息工程学院

2025年10月9日

起草人:周琳

附件:

1.固定资产标签更新申请表

2.资产处置申请单


附件1

固定资产标签更新申请表

资产保管人

资产编号

存放地点

更换标签原因

备注

申请人: 申请日期:

注:本表中更新是指标签丢失、破损需要重新粘贴的情况


附件2

资产处置申请单

序号

资产编号

资产名称

处置方式

处置原因

备注

申请人: 日期:

注:处置方式包括调拨、捐赠、出售、置换、报废、报损

未达处置年限的资产,需详细填写处置原因,并另外准备处置说明,加盖校印